企查查APP显示,7月24日,新疆乌苏啤酒有限责任公司与乌苏冰纯酒业有限公司、山西金星啤酒有限公司等损害商标权胶葛的案件一审讯决书公然。文书显示,被告出产发卖的乌苏冰纯啤酒包装所利用的标识(类平行四边形内的上方为绿色 hamide 字母,下方为黑色的 乌苏冰纯 汉字,黄色 酒业出品 ,字体一侧有麦穗图案)与原告商标虽有部门差别,但不克不及避免相干消费者混合与误认,乌苏冰纯公司组成商标侵权。终究判处被告乌苏冰纯酒业有限公司、山西金星啤酒有限公司当即住手出产、发卖侵权产物,并补偿新疆乌苏啤酒有限公司15万元。分享到微信QQ空华体会体育app间新浪微博[ 资讯搜刮 ] [ 打印本文 ] [ 封闭窗口 ]